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3-04-21 10:49 作者: 审核: 浏览:

根据《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结合学院发展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含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含分管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等相关人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由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评定小组

具体负责考生材料审核评定。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由7-9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教授不少于5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四)综合考核小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综合考核专家组应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

(一) 综合考核方式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采用面试进行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并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综合考核阶段,每位考生需准备约15分钟PPT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综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按照满分100分独立评分,分数汇总平均后作为学生最终的综合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 综合考核内容

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和英语水平。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能力60%):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对本专业的兴趣,以及反映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学术研究计划及创新能力(20%):考核考生对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对所计划的研究方向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此研究方向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能力(10%):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学术报告的口头表达能力;

4)外语能力(10%):外语的听力、口语能力,使用外语进行学术报告的表达能力。

(三)综合考核将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四)综合考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为准。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五、招生专业及其计划、拟录取规则

(一)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全日制)

32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普通计划10名,少民骨干计划1名,对口支援1

(二)拟录取规则

按照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的总指标数,根据所有考生综合成绩一级学科为单位由高到低排序选出合格生源,导师根据当年招生指标与合格生源进行双向选择。

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可选择调剂到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由后面的考生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的导师,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学院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分配。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学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学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见附件)提交至重庆北碚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51205室,联系电话023-68251057,收件人郑老师、飞老师(请务必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

八、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http://cis.swu.edu.cn/rcpy/zsjy.htm。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申诉渠道

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纪委

电话:023-68254254

邮箱:ground@swu.edu.cn

2.咨询电话:02368251057  

联系人:郑老师 飞老师

九、其他

(一)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邮箱通讯畅通,及时关注西南大学研招网(http://yz.swu.edu.cn/)和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网站(http://cis.swu.edu.cn/rcpy/zsjy.htm相关通知。

(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

 202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