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本科学生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管理办法(试行)
为开阔学生的国际视野,学院鼓励本科生参与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为加强对该类项目的管理,依据《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西校〔2015〕418 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以自主申请参加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认可的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原则上参与合作高校的游学与交换,具体按项目管理办法执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情况下,也可参加在假期进行的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
第二条 社会单位或企业可向学院申请组织针对本院学生的假期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在与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后,方可开展相关项目的组织工作;
第三条 学生自主申请参加由社会单位或企业组织的假期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学生个人与主办方签订协议,相关费用由主办方直接收取,学院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或参与利益分成,但学院可协助学生参与相关违约纠纷的协调与解决;
第四条 学生参加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按学校职能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条 学生参加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后,依据《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分认定与计算,采取一项目一议的原则进行,暑期海外带薪实践完成项目并有报告可记2学分,游学完成项目并有报告可记0.5-2学分,短期交换项目完成项目并有报告可记0.5-2学分,学术活动参加国外访学并有报告可记1学分;
第六条 学院学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本科学生参加社会单位或企业组织的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的管理;相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学生参加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项目的审核。
本科学生海外实践、游学、短期交换管理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