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3298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教职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与分配细则(2021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考勤管理是人事(劳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学校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秩序的重要内容。考勤结果是教职工岗位聘任、年度考核、续聘解聘、职务晋升、薪酬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全体教职工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编制外聘用人员)。

第二章 考勤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我校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制度。

(一)学院专职管理人员、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坐班制,除按法定工作日和学校作息制度考勤外,还需参加下列活动考勤。

1.学院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

2.学院通知的必须参加的会议、集体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或其他活动时间。

(二)专任教师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但在工作日应自觉加强针对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工作,并需要参加下列活动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指导实习)、考试时间;

2.学院规定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

3.学院通知的必须参加的会议、集体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或其他活动时间。

第五条 考勤方式

(一)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学院规定的作息制度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事、因病等情况需要请假休假的,必须按本办法第三章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教学秘书负责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考勤统计工作,科研秘书负责科研活动中的考勤统计工作,考勤结果经分管副院长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

(三)各系室业务学习考勤由系室主任负责,考勤结果经系室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

(四)按坐班制管理的人员其坐班考勤和业务学习考勤由分管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考勤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学院办公室。

(五)政治理论学习和学院因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的各类全院性会议,要求全员全程参与,不得迟到早退,以打卡/签字和影像相结合的方式考勤,具体考勤规则为:教职工在会议通知开始的时间前主动打卡或签字,在会议通知开始的时间5分钟后入场按迟到计算,在会议通知开始的时间15分钟内未到场按缺勤计算,会议期间无故离会15分钟及以上按缺勤计算。

(六)学院规定必须参加的其他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并及时公示考勤结果。

第三章 请、销假

第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教职工可分别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等假期;因事、因病,可请事假和病假;教职工因学校或学院派出或同意到校外办理公务、出差、开会、学习培训、学术交流、参加政府或党派学习考察等活动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应请公务假。不在寒暑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等时段的事假、丧假需要办理请假手续,探亲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

第七条 教职工请假一般应办理请假手续,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按规定程序与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教职工若不能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凡未经批准休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不得无故超假,如需续假,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单位主管领导,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理由正当并经批准的,按请假对待。请假、续假期满后,请假者应及时到分管领导或办公室报到进行销假。不按时报到销假的,未请假时段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取得批准的请假手续统一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凡《西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3298号)已经明确的各类请假,教职工按学校文件规定条件、流程处理。对于《西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未细化规定的部分,学院作如下要求:

(一)公务假请假

1、教职工外出公务假须事先填写“因公出差登记表”(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系(室)主任签字(支部书记签字)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学院领导请公务假由书记 或院长审批。

2、在公务假时间段内涉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需经支部书记同意签字,请假人要主动告知分管领导请假时段有党组织活动。

(二)事病假请假

1、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由各系室主任审批,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备;请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各系室主任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上的,需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2、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由各系室主任审批,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备(若当日有政治理论学习等全院大会需由学院分管领导审批);请病假在30天以内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各系室主任先签署意见后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请病假在30天及以上的,需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请病假1天以上,住院病人请假时以医院住院证明作为依据,不住院的病人请假时以医院诊断证明作为依据。

(三)政治理论学习类会议请假

政治理论学习和学院因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的各类全院性会议,除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假期和本办法第八条认定的公假、有诊疗证明的病假外,不得请事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四章 考勤结果运用

第九条 教职工正常请假时间段内的待遇,按《西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3298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 教职工违反考勤制度,擅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认定,对旷工的处理按《西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一条 按照《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软件学院教职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与分配细则(2021年修订)》之规定,政治理论学习(含学院因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的各类全院性会议)按次计出勤奖(500元/次)。政治理论学习请假或缺勤者不计当次出勤奖,迟到者当次出勤奖按一半计算,全年请假或缺席超过2次者扣除全年出勤奖。无故未假不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对教职工考勤及请假方面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规定与国家新出台相关规定不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有效,自20221月开始执行。

                                                                                                                    20211122


 



附件【西南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13.9.22(发文稿).doc